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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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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6-15 来源:建安区文明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中央文明委〔2014〕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4〕11号)及《志愿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5号,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1.充分认识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意义。开展志愿服务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近年来,我县广大志愿者围绕扶危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精神日益深入人心,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阵地建设不断加强,志愿服务的热潮在全县蓬勃兴起。我县志愿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活动开展不经常、体制机制不健全、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等问题。健全志愿服务制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对于解决志愿服务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2.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长征精神奋力追赶超越,”为抓手,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健全主题实践活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构建具有建安区特色的志愿服务制度,着力打造“文明建安·志愿同行”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推动我县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在全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

  1.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依托“延安志愿云”系统,全面推行志愿者实名注册管理,建立全县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每个公民自己或通过他人、单位、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都可登陆“延安志愿云”,进行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实名注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医院、学校、民间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各类不同的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志愿服务的需要规范志愿者招募的标准、条件和流程,及时发布招募信息,吸纳各阶层、各职业、各年龄段人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到2020年实现全县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总人口比例的1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村)、学校、公益性社会组织要在“延安志愿云”系统为每个注册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志愿服务电子管理档案,并按服务领域、服务专业、服务地域进行分类,建立志愿服务人才库,实现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2.健全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做好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是提高志愿者素质和志愿服务水平的前提和基础,要坚持培训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志愿者骨干培训体系,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文化和知识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志愿者骨干的培养,围绕志愿服务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志愿者申请注册、登记管理、发布志愿服务信息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业务培训,要组织好专业志愿者培训,围绕自我防护技能、应急救护知识、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技巧、专业器材使用方法、电器维修以及法律援助等内容,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成为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以县民政局为主体,联合团县委、慈善协会等相关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对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骨干轮训一次,各镇(街道)要对所有村(社区)志愿者骨干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发挥优势,依托现有的行业组织、专业协会,推动各行业专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专业服务水平。同时要组织好志愿者岗前培训,以新注册志愿者为主要对象,重点开展志愿者精神、志愿服务理念宣传普及、传授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和文明常识等,帮助志愿者提高思想认识和基本技能,要跟踪掌握志愿者接受培训、参加服务的情况,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到2020年实现全县志愿服务组织骨干培训全覆盖。

  3.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办法,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内容,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各部门要依托“延安志愿云”系统由民政局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统一的志愿服务记录平台,全面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要组织各镇(街道)、社区及其它志愿服务组织(团体)等,根据统一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为评价和表彰激励志愿服务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广大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4.建立志愿服务关系转接机制。由县民政局负责各志愿服务团体的对接、转接机制,同时要努力实现服务记录的异地转接手续。各镇、各部门和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依托“延安志愿云”和其他有效形式,努力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相互衔接。要推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项目等信息公开发布,为志愿服务信息的供需对接提供网络支持,要推动建立行业窗口、公共馆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能及时、便捷、高效为广大市民和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健全完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在全县范围内实现信息服务平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实现志愿服务常态化运作。

  5.健全志愿服务褒奖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全县统一的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一星级服务时数每年在50小时以上;二星级服务时数每年在100小时以上;三星级服务时数每年在300小时以上;四星级服务时数每年在500小时以上;五星级服务时数每年在1000小时以上。星级志愿者评定程序按照自愿申报—评定小组审核—公示—认定并颁发证书。建立嘉许制度,将优秀志愿者和服务组织评选表彰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体系,优秀志愿者年志愿服务时长达300小时以上,且服务质量评价良好以上(以网络评价为准),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注册人数在30人以上相对稳定,且存事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所属组织的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人均不少于120小时。建立志愿服务与社会认同相对接的考评机制,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有志愿服务经验且表现突出者,支持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年度考核、评优表彰、就业入学、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入党转正、提拔使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应向志愿者倾斜,把开展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各类评优树模的考评范畴,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县志愿服务先进组织、优秀志愿者。

  6.完善政策和法律保障。把志愿服务的要求融入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之中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之中,提倡和鼓励志愿服务的行为维护志愿者的正当权益,形成崇尚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把志愿服务纳入学校教育,鼓励在校学生人人参加志愿服务,将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德育教育范畴。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各志愿服务团体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保险,提供基本保障。

  三、拓宽志愿服务领域

  1. 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注册成为志愿者,注册志愿者人数要占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13%,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人数比例的70%,活动时间每年每人不少于25小时,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各志愿服务组织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部门要组建党员、老干部志愿服务队,重点打造政策理论宣传、学雷锋做好事、开展以党员示范志愿服务岗位;宣传部门要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岗位;工会、民政等部门要组建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困难职工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关爱农民工和困难群众志愿服务岗位;教育部门要组建助学帮困、募师支教等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爱心支教和学生行为规范志愿服务岗位;卫计部门要组建医疗保健、生殖健康等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卫生保健志愿服务岗位;文体部门要组建全民健身、科学健身等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文化义演志愿服务岗位;旅游部门要组建政务导游、义务导游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岗位;司法、公安部门要组建法律援助、普法宣讲等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岗位;人社局等部门要组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社保服务等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就业援助和劳动保障志愿服务岗位;交警、交通部门要组建交通安全宣教、交通劝导、公交站点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岗位;食药、工商、安检、质检等部门要组建安全常识宣教、诚信建设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维护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障志愿服务岗位;科技部门要组建科普宣教、技能培训等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科普志愿服务岗位;环保、水利、林业、园林、城管等部门要组建环保、城市管理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生态保护和城市管理服务岗位;各群团组织要组建青少年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爱国主义教育、关爱残疾、困难群众等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打造青少年帮教和青少年行为规范志愿服务岗位;同时着眼于服务大型社会活动顺利进行,打造重大活动专项志愿服务岗位。其他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组建相应的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2.培育壮大公益性社会组织。强化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发挥行业组织、专业协会作用,主动联系、整合、引导更多同类社会组织设立志愿服务岗位,参与志愿服务工作,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一批行业性、专业性从事志愿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3.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建设。完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要把志愿服务融入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推动社区完善志愿服务站建设,确保落实人员、场地、经费等,能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提升社区工作者与志愿者和谐运作水平,促进志愿者与居民需求和服务项目“无缝对接”,打造一批社区志愿服务示范点。

  4.积极推进农村志愿服务。坚持以城带乡的原则,大力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基层发展。深入开展健康直通车、信息直通车、科技直通车、文化直通车等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组织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健康、法律、科普、农技等志愿服务,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对志愿服务的需求。创新扶贫开发志愿服务工作,结合全县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活动,鼓励各部门、各行业和社团的志愿服务组织从资金、项目、培训等方面扶持农村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积极动员城镇志愿者,按照“一助一”长期结对的形式,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扶助农村困难青少年解决生活失助、心理失衡、道德失范等问题。镇(街道)要大力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做好志愿服务的组织、动员工作,为开展农村志愿服务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志愿服务制度化的组织推动。

  5.大力弘扬志愿者服务文化。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作用,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各镇(街道)、社区和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基层文化站等活动阵地,进行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认领社区(农村)志愿服务的表率作用,推动志愿服务进基层、进社区、进家庭。

  四、完善志愿服务保障机制 

  1.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把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各部门财政预算。落实政府购买志愿服务的相关政策。落实公益性捐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和公民个人资助志愿服务,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筹资机制。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把志愿服务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强化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的职能和作用,督促检查各镇街和各部门单位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总结推广经验,评选表彰先进,防止僵尸志愿队的出现或活动开展不规范、应付了事等现象,经督查、检查、群众满意度低和媒体曝光的志愿服务组织要认真整改落实。凡没有注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不经常的单位,不得授予评优树模。县文明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做好统筹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和社区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能,发挥自身优势,结合本职工作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强大合力。

主管单位:中共建安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建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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