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创建 > 文明创建
“四率”考量 激发活力
恢复窄屏
发表时间:2018-06-15 来源:建安区文明网

  2018年,建安区国税局提出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工作目标,为了把精神文明创建与税收中心工作相融合,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群众性与自觉性,该局将创建的过程和成效集中体现在“四率”上,即参与率、出勤率、贡献率、表现率四个考量指标,采取百分制,分别计算每个人获得分值的大小,综合评价其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认知、态度、作为与成效。

  参与率指标30分,考量干部职工参与单位组织的文明单位常态化管理、集体学习和培训、各类会议(含视频会议)和建安区“双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等情况;出勤率指标20分,通过严格执行《建安区国税局请休假制度》,用个人全年的实际出勤天数与全年工作日(261天)之比,考量出勤情况;贡献率指标40分,考量干部职工对单位工作的贡献大小,主要体现在个人绩效(或目标责任制考核)、争创荣誉、获得绩效加分等方面;表现率指标10分,考量干部职工讲纪律守规矩和“防风险”等情况。

  为能使“四率”落实到位与综合考量更准确,该局专门制定了《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指标任务分解表》予以落实工作责任与任务,还明确了5种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责任不予享受奖励的情形,建立起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参与多少、贡献大小、表现好坏而享受不同的奖励与激励的工作机制。(通讯员 王娜)

主管单位:中共建安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建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建安区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0911-8390197     技术支持:西安胜海软件有限公司

本站有些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访问,获得好的体验)

京ICP备10031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