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雷律师按: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制了《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范本,作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订立合同的基础性文本。该文本共有三个种类,适用货币补偿的范文、适用价值标准房屋调换标准的范本、适用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范本。张雷律师分析协议文本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分析
首先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主体内容。
1. 甲方是拆迁人,也就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 代理人是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也就是取得拆迁资质的房屋拆迁公司。
3. 乙方是被拆迁人,也就是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
4. 房地产权证号。
5. 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然后是权利义务部分。
引言内容包括:因建设需要,甲方取得拆迁乙方现有住房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号沪123456号)。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双方商定,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然后和具体权利义务的每一个条文:
1. 明确房屋属性。包括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类型、房屋性质和建筑面积。
2. 明确被拆迁人选择的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可以是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可以是面积标准房屋调换。
3. 明确被拆迁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
4. 明确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机构,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以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
5. 最为关键的条款,确定性补偿款金额,价格补贴和计算公式。条文为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甲方应补偿乙方货币补偿款计壹佰万元,其中价格补贴为贰拾万元,计算公式为。
6. 被拆迁人的搬迁日期和对房屋使用人的义务。该条文约定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后五十天内,即2010年8月8日前办理原址,并负责房屋使用人按期搬起。房屋使用权人未按期搬迁,视为乙方未按期搬迁。也就是说房屋使用人如果没有按期搬起,也算作是被拆迁人的违约。
7. 第七条规定搬家补助费和设备迁移费的具体金额。
8. 这一条规定了补偿款和搬家补助费和设备迁移费的交付日期。
9. 关于《房地产权证》的注销日期,这也是被拆迁人的一项义务。
10. 关于房屋设备的建筑材料的约定。该条文约定乙方迁离原址时,应当将空房完整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原住房中的房屋设备和建筑材料。
11. 关于房屋使用人的安置问题,被拆迁人负有义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由乙方负责安置被拆除房屋使用人。
12. 争议解决方式可以是诉讼,也可以是仲裁。绝大部分的合同选择仲裁。
13. 约定的其他事项。
14. 协议生效时间: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15. 签字部分。